設計理念:恰如其分的照明

  MAEL ROY作為照明設計師已有多年從業經驗,在建築藝術性燈光設計領域負責的主要項目有:法國“巴黎酒店”、“大王宮”、“小王宮”,格魯吉亞“總統宮殿”、“和平之橋”等;在重大燈光秀以及舞檯燈光設計領域,多次負責法國Dior集團、Chanel集團等的巴黎時尚秀,“甲殼蟲”樂隊以及法國重大歌劇演出的舞檯燈光秀,和上海東方明珠電視塔音樂燈光秀等。

  對於設計理念,他告訴阿拉丁照明網記者,其理念是“恰如其分的照明”,“即把我的理念融入到最合適的照明方式之中。經驗的積累可能並不會改變但是會促進我的照明設計理念。事實上設計本身就蘊含著發展,解放思想和勇於質疑都是這個行業實踐中的基本價值觀。想要持續創造出優質的作品,我們必須不停的學習、發展、質疑從而保持創新。追求創新就意味著從未停止尋找新的思路。經驗的積累是保持專業能力的基礎,但它絕不是終點。”

  燈光成為建築的第二層皮膚

  談到建築與燈光的關係,作為一名法國照明設計師,MAEL ROY認為,建築學是建築空間和結構的創作,它在滿足使用者需求的基礎上結合形體,帶來舒適生活和視覺的藝術元素。而燈光是照亮物體,它很少有獨立的目的。當某個地方需要展示或者自然光不夠的情況下,它就發揮作用。當建築設計師的建造沒有其他目的時,燈光設計師的照明至少是有支持性的。

  建築和燈光的碰撞是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燈光以一種新的角度展現建築。燈光成為了建築的第二層皮膚,白天可以看到的技術細節在夜晚可以被掩藏。相反,最藝術性的部分在夜晚可以被昇華。通過燈光設計師的藝術解讀,燈光成為了建築的一種延續。建築設計和燈光設計就是很簡單的共享和尊重各自理念的關係。

  所有建築都可能成為燈光秀的載體

  而在燈光秀方面,MAEL ROY在舞檯燈光、建築燈光秀上也有很高的造詣,當阿拉丁照明網記者問及怎麼樣的建築最適合“演繹​​”燈光秀時,他回答道:“所有建築都可能成為燈光秀的載體,較古老建築得益於其磚石的記憶和故事,完美契合於燈光秀的創作。較現代建築是展現創新的窗口,也很適合燈光秀。我不認為是建築本身決定是否適合燈光秀,而應該是我們是否有想要通過燈光秀來展現的故事。”

  同時他還透露,他有很多項目都是動態燈光或者至少是可控性燈光。燈光秀可以是平日模式或者只是節假日及特殊場合模式。目前,他正著手於好幾個項目的燈光秀展現。

  光被濫用剝奪了藝術發揮的可能性

  燈光秀幾乎每年都在不同國家不同地區舉辦,而在某些地區的燈光秀中,五顏六色的燈光是很常見的。對於光污染,MAEL ROY認為在中國是非常普遍的。“光被毫無節制的加以濫用,每一個新的燈光項目都形成了一次光的競標。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最引人注目的,因而會使用比周圍更高亮度的燈光。光的基底被極大的拉高,這損害了居民以及路人的舒適性,也局限了稍暗和精緻的設計理念。影與光相對,也是一個項目中與光同樣不可或缺的藝術。光污染通常剝奪了這種藝術發揮的可能性。”

  他感慨道,色彩可以營造對比效果、刺激情感,也可以突顯材質。每一種色彩都有強烈的代表性,在必要時使用。不同色彩的配合由於其細巧性而成為一門極具冒險性的課程,需要大量的經驗和探索。在中國,色彩經常被運用在不停變幻的彩虹式編程之中,唯一的目的就是引人注目。公眾被淹沒在沒有意義的色彩世界之中,情感上得不到一絲觸動。

  最後,他總結道,“我認為不存在照亮建築的基本方式。每棟建築都有其自己的特色,每個設計師都有他個人的藝術視角。每棟建築的設計都有無限的可能性,我們的工作是找到一個在我們看來似乎是最恰如其分的照明方式。但是,我想說,最好的照明方式總是依存於對建築進行客觀和主觀分析以及極盡所能。”

via Al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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