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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一○二年將四萬兩千多盞路燈換為LED燈,省下四千六百萬元電費,剩餘十八萬盞傳統路燈今年也將逐步換成環保節能燈具,並首創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民間財務主導公共建設)模式,廠商服務成果須達預期水準才給付全額,否則得視成效少付或不支付工程款項。

工務局養工處處長林茂盛指出,全市共有廿二萬盞路燈,其中四萬多盞去年獲經濟部能源局補助換成LED燈,其餘十八萬盞為傳統水銀燈或高壓鈉燈,市府每年須編列五.三億元預算維持路燈運作,包括電費三.一億元、維護費二.二億元,全面汰換為節能燈具,可提升道路照明品質,撙節電費支出。

林茂盛表示,PFI意指政府和民間企業合作,按廠商績效分期給付的公共服務採購模式,透過民間預先融資,讓公共設施提早獲得更新或改善,解決公部門財政困窘問題,提升服務品質。

養工處副總工程司蔡逸懷說,本計畫以六年為期,除了十八萬盞傳統燈具汰換節能燈具,廠商須負擔廿二萬盞燈的硬體設備維護管理責任,包括遷移、零星增設路燈、接管開闢道路新設路燈、修復人為破壞及天然災害路燈或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市府依燈具節能程度、換裝品質以及廠商服務訂定量化績效指標,未來將定期辦理評核,並視結果決定付款與否,達到或超過期望水準就支付當期服務費,未達期望水準則扣減服務費,未符合最低門檻者,不給付服務費。

蔡逸懷估算,原本六年路燈維護費及電費需卅一.八億元,若採PFI計畫只需廿.四億元,六年電費支出可從十八.六億元降為十.二億元,並減少九萬七千七百多公斤二氧化碳排放量,預計年中開工。

via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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