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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昨(7)日審查台電新版電價公式,最大改變是下修合理利潤區間3.5~5.5%,其中2~4%風險報酬,內含累計虧損回補機制,一旦通過未來民眾電費支出將增加,每度電價約增0.035元~0.07元。

     行政院政委薛琦並指示台電研究,除電價費率內含彌補虧損外,亦可另提出以外加回補虧損的替代方案,由江揆決定,累計虧損2,200億元該如何回補。

     行政院昨天討論新版電價公式,預計9月送立院審議,最快明年10月上路。官員說,台電這次呈報電價公式,主要有三大修正,一、下修合理利潤區間;二、提高營運資金;三、增設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

     未來每年台電可以依國際市場行情,檢討各種燃料成本,每年向電價費率審議會提出檢討,但官員說,燃料價格漲跌互見,未必新公式上路後電價就會大漲。官員說表示,現行委員會扮演諮詢角色,電價由經濟部或政院說了算。未來審議會具有較高決策力,以避免政治因素干擾。

     經部提出大幅下修合理利潤區間,由9.5%~12%大幅下降,台電是以10年期公債殖利率近5年平均水準約1.5%為合理利潤,外加風險報酬2~4%,合計約3.5~5.5%。

     但台電將回補虧損計算在風險報酬中,政院認為不妥,認為台電為獨占國營事業,提出2~4%風險報酬利潤太高,但昨天並未修改,一旦送立院,勢必引發激烈攻防。

     台電計畫推動民營化,若民營化後風險也許較高,因此政院並未下修台電提出風險報酬水準。若依2%計可回補70億元,每度電約增加0.035元,以4%計,可回補140億元,每度電約增加0.07元。

via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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