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人類生活的基本需求。近年來,報刊雜誌等媒體報導多宗由於使用不安全產品而導致的嚴重家居意外,已引起大眾的廣泛關注。公眾不斷要求一個安全認證計劃,以確保在香港市場的產品能達到安全標準。與此同時,香港特區政府亦已通過了多項產品安全法規,內容涉及眾多消費品,並於各大傳播媒介開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計劃以配合有關政策的實施。
一九九三年,香港政府頒布了【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這為日後其他產品安全法規的製定及執行開創了先河。隨後,政府亦分別於一九九五年三月和十月實施了【插頭和插座安全條例】和【消費品安全條例】,而於一九九八年五月正式生效的【電氣產品(安全)規例】在2000年進行了修訂。隨著世界性的趨勢,並配合香港特區政府推廣產品安全政策,香港安全認證中心於一九九八年八月正式成立。該中心是以獨立的身份為香港策劃、發展和實施一個產品認證服務——香港安全標誌計劃(以下簡稱“該計劃”)。香港安全認證中心作為一個非牟利機構,將以服務公眾,提高市民產品安全意識為目標。
香港安全認證中心是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的附屬機構。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成立於一九六三年,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獨立非牟利測試檢定機構。作為香港政府最早認可的測試機構,對於玩具、兒童產品、食物、機械、電子及電器產品和其他各類產品,中心均有豐富的專業測試經驗,能夠為各工商業及消費者提供有關產品安全的優質服務。
作為一個對香港市場提供產品安全認證服務的獨立機構,香港安全認證中心主要的使命是幫助製造商、進口商和分銷商確認其產品的安全性。下列各章將為您詳細介紹香港安全標誌計劃,助您了解產品的認證過程。
香港《2000年電氣產品(安全)(修訂)規例》
於2000年12月1日開始實施。有關燈具在規例中被定為“非訂明產品” ,下面【】中的內容為引用該“規例”中有關非訂明產品的說明和其認證用的標準。
非訂明產品
一般來說, 電氣產品如符合下列安全標准或同等標準,又符合規例附表1 所訂明的“一般條件”,便會視作符合規例所載適用的安全規格。至於特別類別的產品,則須同時符合額外安全規格﹝請參閱規例第6(1)至6(8)條﹞,詳情如下:
(A) 除附件及不是從電源插座獲得電力供應的照明裝置,所有電氣產品均須屬第I 類產品或第II 類產品。
(B) 除規例第6(4)及6(5)條另有規定外,在設計上是
(I) 在不低於200 伏特交流電單相供電電壓的情況下操作的電氣產品;
(II) 在最高額定電流值不超過15 安培的情況下操作的電氣產品;
(III) 藉軟電線及插頭將該電氣產品接駁至插座的電氣產品,而該電氣產品在設計上是可無須使用電纜接頭而直接如此接駁的,必須裝有符合適用的安全規格的具正確額定值的插頭。
(C) 就在設計上是從電源插座獲供應電力而無須通過軟電線接駁的任何電氣產品而言,插腳的構造和尺寸須符合BS 546 或BS 1363 第1部。
(D) 就在設計上是從符合BS 3535 第1部的須刨供電裝置獲供應電力而無須通過軟電線接駁的電氣產品而言,插腳的構造和尺寸須符合BS4573 或EN 50075。
(E) 在設計上是只供在低於200 伏特交流電單相供電電壓的情況下使用的電氣產品,須提供規例附表3 所指明的警告卷標。
下列安全標準為視作符合規例所載適用的安全規格的標準,但特別類別的電氣產品亦須同時符合上述額外安全規格。這份目錄並非詳盡無遺,並會在有需要時更新。符合本目錄以外的其他標準的家庭電氣產品,只要能證明有關標準等同目錄內的相關標准或符合規例所載適用的安全規格,亦可接受。如欲了解個別標準的涵蓋範圍及適用情況,請參閱有關當局印製的最新文本。
電纜及電線
器具開關掣及家庭電力器具的自動控制裝置電氣產品設備的斷路器標準
家庭設備及類似設備
裝置附件及接駁器件
照明設備
電氣產品
管式熒光燈交流電電子鎮流器標準
IEC 61347-2-3: 熒光燈交流電電子鎮流器的特定規格。
放電燈鎮流器IEC 61347-2-9: 放電燈( 熒光燈除外) 鎮流器的特定規格。
管式熒光燈鎮流器IEC 61347-2-8: 熒光燈鎮流器的特定規格。
雙頭熒光燈IEC 61195: 雙頭熒光燈- 安全規格。
照明器供電軌道系統IEC 60570: 照明器供電軌道系統。
白熱絲燈電子降壓轉換器IEC 61347-2-2: 白熱絲燈直流電或交流電電子降壓轉換器的特定規格。
泛光燈IEC 60598-2-5: 照明器- 泛光燈。
手提燈IEC 60598-2-8: 照明器- 手提燈。
白熾燈IEC 60432: 白熾燈- 安全規格。
燈頭IEC 60061-1: 燈頭及燈座控制互換性及安全度的校準規- 燈頭。
燈座(螺絲式及卡口式燈座除外)
IEC 60061-2: 燈頭及燈座控制互換性及安全度的校準規- 燈座。
IEC 60838: 雜類燈座。
管式熒光燈燈座IEC 60400: 管式熒光燈燈座及起動座。
燈飾串IEC 60598-2-20:照明器- 燈飾串。
一般用途固定照明器IEC 60598-2-1: 照明器- 固定、一般用途。
緊急用照明器IEC 60598-2-22: 照明器- 緊急用照明器。
供白熱絲燈用,內置變壓器的照明器
IEC 60598-2-6:照明器- 供白熱絲燈用,內置變壓器的照明器。
攝影及拍攝電影用的照明器(非專業)
IEC 60598-2-9:照明器- 攝影及拍攝電影用的照明器(非專業)。
吸引小孩的手提照明器IEC 60598-2-10: 照明器- 吸引小孩的手提照明器。
一般用途手提照明器IEC 60598-2-4: 照明器- 一般用途手提照明器。
供花園用的手提照明器IEC 60598-2-7: 照明器- 一般用途手提照明器。
隱藏的照明器IEC 60598-2-2: 照明器- 隱藏的照明器。
備有鎮流器的電燈IEC 60968: 供一般照明用, 備有鎮流器的電燈的安全規格。
單頭熒光燈IEC 61199: 單頭熒光燈- 安全規格。
管式熒光燈起動器IEC 60155:管式熒光燈輝光起動器。
起動器件IEC 61347-2-1: 起動器件( 輝光起動器除外) 的特定規格。
鎢絲燈IEC 60432-1:白熾燈- 安全規格-第1 部:供家庭用及作一般類似照明用途的鎢絲燈。鎢絲鹵燈IEC 60432-2:白熾燈- 安全規格-第2 部:供家庭用及作一般類似照明用途的鎢絲鹵燈。
信息科技設備
裝置保護設備
手提工具(設計供家庭用)
電子、娛樂器具
香港安全標誌計劃
香港安全標誌計劃是一個為香港產品安全而推出的獨立認證計劃,該計劃由香港安全認證中心負責籌劃和實施,於一九九九年開始正式執行。
該計劃的目的是:
推廣香港產品安全法規和標準;
協助商界採取積極措施改善產品安全;
提高大眾的產品安全意識;
促進貿易及幫助消費者識別符合現行安全法規的產品;
提高國際間對香港安全標誌的認識,及了解符合香港產品安全法規的需要。
本計劃接受所有製造商、進口商、分銷商及零售商的申請。接受認證的產品範圍包括:
家庭日用品;
電器及電子產品;
玩具及兒童產品;
化學品及食品;
其他消費品。
該計劃之實施是按照國際標準的程序運作及執行,以保證其獨立性及公信性。香港安全認證中心的質量體系完全符合對產品認證機構的國際標準要求- ISO/IEC 導則65;產品認證機構認可通用要求,並已通過中國產品質量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的認可,獲得中國產品質量認證機構認可資格。
該計劃採用的產品認證標準,按其重要性順序如下:
現行香港產品安全法規;
國際標準;
地區標準;
國家標準;
工業標準;
組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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