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是個未完成的公式,“+”後面的想像空間無比巨大。傳統集市+互聯網有了淘寶,傳統百貨賣場+互聯網有了京東,傳統銀行+互聯網有了支付寶,傳統的紅娘+互聯網有了世紀佳緣,傳統交通+互聯網有了快的和滴滴……
事實上,“互聯網+”不僅正在全面應用到第三產業,也正在向第一和第二產業滲透。那麼,互聯網+照明業,會發生什麼樣的聚變效應?
具體答案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唯一能確定的是,照明行業正前所未有地站在與互聯網深度結合的路口,轉型已到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的地步。正如好屋中國董事局主席汪妹玲在談到傳統產業如何在互聯網時代中創新與轉型時所說,如果傳統產業已經被逼到死角,不得不轉型時,那晚轉不如早轉。
照明企業已嗅到“互聯網+”的味道
互聯網+對於照明行業會起到越來越明顯的提升作用,互聯網思維改變著照明企業的傳統銷售渠道,有些則逐步代替了傳統渠道的各項功能。目前照明商家競爭態勢已經全面升級,建平台、搶資源、做規模、佔先機,通過線上與線下的不斷結合,轉變傳統的銷售模式,依托電商的精準渠道獲取優質客戶,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的解決方案。光為照明董事長周檀煜表示,照明行業與互聯網+的結合,即是“O2O ”、“O2O+”等模式,即O2O模式與其他模式的有機結合,對於未來照明行業的發展起著引領作用。不僅越來越多的照明企業在互聯網上砸下重金,傳統渠道賣場也會逐漸考慮向網絡直接銷售轉型。
深圳市通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龐桂偉則表示,“互聯網+”這個概念的提出,對於LED照明來說是一個利好,會加速LED照明市場佔有率的提升。LED照明產品是跨界的產品,它既是照明產品又是電子產品。互聯網、物聯網、智能化應用在LED照明產品身上最適合不過了。在行業業態上,借助“互聯網+”,照明行業的想像空間、新玩法大大擴展,由此有可能會誕生出一些彎道超車的企業,或者突然冒出來的新企業。
舊思維成照明發展“絆腳石”
“互聯網+”最大的利器就是互聯網思維,具體來說就是用互聯網思維來盤活傳統產業,助飛傳統產業。
照明業作為歷史悠久的傳統產業,一直徘徊不前,沒有質的飛躍。很大程度是缺乏創新意識。不管是在產品的更迭還是渠道的推廣形式方面,抑或是自身的定位,很多企業都因循守舊、固歩自封。
現如今市場上大部分產品同質化,產品缺乏創新改變,消費者不明白同一產品的區別在哪裡,容易傾向原有習慣。渠道建設方面,很多企業沒有抓住重點,開發多個渠道卻沒有重點突擊對象,缺乏研究各種渠道特性的調查研究;此外,由於缺乏對自身的定位,很多中小企業往往追求短平快,在企業發展方向上比較短視,反映到市場或推廣渠道上,顯得很混亂、盲從,發展到最後只能比拼價格,陷入無序競爭。一言以蔽之,傳統的照明企業缺乏對用戶和市場的把握,總是期望用自己的產品去引導市場,而不是根據市場需求來指導產品和服務。
而“互聯網思維”的核心就是創新+服務,研發與別人不一樣的特色產品,打造獨特的體驗、獨一無二的服務。對此,亞明照明總經理李志君表示了認同,“客戶的體驗和價值是根本要素,“互聯網+照明”既能保障產品與行業的升級,也能藉助大數據反向助跑行業創新。”
“互聯網+”倒逼照明企業不得不“+”
對於照明業而言,營銷模式已到不得不變的關鍵期。傳統的營銷模式主要依靠經銷商到燈都進行商品的採購,而採購的時間又集中在年初和年末的兩個旺季,雖然某些照明企業每年會有經銷商會議和新品發布會,但往往是形式主義,更多的是為了提高企業知名度和維護好與經銷商的合作關係,這就造成了生產企業與終端用戶的信息不對稱,缺乏產品升級和新產品研發的有效信息,不利於充分發揮企業的創新能力。
此外,傳統的營銷模式形成了產品的區域特性,由於經銷商的經營範圍有限,使得產品限定在某些特定的區域銷售,無法衝破地域的限制,給消費者的選擇帶來一定的局限性。再者,傳統的模式無法讓生產企業為消費者提供更快捷、優質、全面的綜合服務,尤其對於產品質量的投訴問題,因經銷商的中介存在,使得終端客戶無法及時得到清晰的解決方案。
互聯網在產品的定性到使用過程中,已不再單純的扮演者傳播信息和完成交易,更深層次地體現在綜合服務,甚至類似於智能工廠、智能生產與智能物流。中山大明光電總裁阮飛表示,在終端市場,其實產品的服務價值要遠遠高於產品本身的價值,現在的整個照明行業的只強調了燈本身的價值,而被沒有提升服務的價值凸現出來。目前互聯網也是在賣產品本身,並沒有對其附加值進行升級。無論是生產企業還是目前所謂的銷售商,在具體“互聯網+”思維的前提下,探索出一條更適合線上的新的商業模式,必將給整個行業的發展注入一股新的力量,朝著更好的方向蓬勃發展。“未來的照明行業將是第一批全面擁抱互聯網+的行業。”阿里巴巴智能云總監斯雋表示。
via ALIGHTI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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